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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华人移民四兄弟争遗产 涉现金股票及物业

2019年05月21日 15:38 稿件来源:欧联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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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欧联网5月21日电 据加拿大《明报》报道,近日,一户来自中国香港的加拿大华人移民家庭,在父母去世后﹐发生兄弟争遗产官司。其中一个儿子K声称,母亲打算将部分财产作为礼物赠予他,余下的才由大家平分。但K的三个兄弟不服,要求把那部分价值近百万加元的所谓“赠予K的礼物”﹐也算入平分的总财产中,大家均分。为此三个兄弟把K告上法庭,要求法官以简易判决审理。

  法官认为,这么复杂的一个案例,根本无法简易判决,只能用更费时费事的正式审判处理,因此将三兄弟的要求驳回。

  这一家六口,是在上世纪的1970至1990年间,从中国香港移民至加拿大。家主M先生和太太移民前,把自己名下的一个便利店生意售出,拿到现金后在万锦市全资买下一处房产供一家人居住,还购买了2处物业用于出租。

  此外,还有黄金等贵重物品放在银行保险箱中,并且还在银行开设了一个证券账户和一个储蓄账户。

  M先生和太太在1994年立定了2份内容基本相同的遗嘱,相互将对方设为遗嘱的唯一受益人,并指明遗产的剩余部分,以相同的份额分给他们4个儿子。这种遗嘱被称为“镜像遗嘱”(Mirror Wills)。其特点就是,两份遗嘱中的任意一份都可以随时修改。

  2002年5月﹐M先生去世,到了2015年11月,M太太也去世。当M先生去世之时,他其中一个儿子K声称,他接管了母亲的财务管理,管理各个银行账户,并且母亲也主要由他来照顾。

  K认为,他的三兄弟生活都很不错,曾受过良好教育,并且有良好工作。而K自己则教育程度不高,只是一个普通的面包师﹐所以他觉得母亲让他打理她名下的所有账户,就是希望他将来全部接收里面的存款,用来帮补他这个生活条件偏差的儿子﹔也因此,M太太向K赠予了礼物。

  这些礼物包括,由K和他一个兄弟S共同持有的一个银行证券帐户,价值约41.3万加元;10.8万加元的定期存款,这笔钱是出售了一处房产后获得的收益;以及一个以K和他母亲联名开设的账户。

  在那个母子联名账户中,包括了K于2008年购买一个柏文单位的26.8万加元;2010年对K的柏文拥有权提取的26.4万加元;以及2002年至2008年期间,通过联合账户﹐以约12.5万加元购买的98盎司黄金。这些黄金截至2017年2月价值约为16.2万加元。

  对于这么一大笔客观的遗产,兄弟们发生了纷争。三兄弟认为,他们的母亲从未打算向他们的兄弟K赠予以上提到的各种资产,而K则坚持自己的说法。

  于是三兄弟将K告上法庭,要求法官做一个简易判决。但是双方都向法庭提供了大量的证据,受理的法官因此认为,几乎不可能轻松地评估这些证据的可靠性和可信度,无法不经过正式审讯就做出判断。

  法官称,这涉及到双方的当事人及证人的严重可信度问题,他无法通过一个简易判决,就能做到公平公正,因此驳回三兄弟的诉状,并要他们分担1.75万加元的堂费。

  为了避免当事人为这项简易判决动议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付之东流,法官决定以律师的工作为基础,在2019年11月之前准备好正式审讯。

【编辑:催文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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